时间:2022-11-21 11:05 浏览数:次 来源:
各位老师:
为落实自治区科技厅《关于征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》(内科发基字〔2022〕26号)文件要求,做好我校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1、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,认真组织好此次项目申报工作,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。
2、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:重点项目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、青年基金项目、面上项目、分析测试专项,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2。
3、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,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3(重点项目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除外)。
二、申报方式及时间
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,申报时间节点如下:
2022年11月21日-12月20日,各单位报送拟推荐项目汇总表(见附件4),各项目申报人完成系统填报工作。
要求:
①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,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;
②各项目负责人完成在线填报,并确保项目处于待依托单位审核状态,逾期视为放弃推荐。
注意事项:按照自治区科技厅要求,项目申报系统开启时间另行通知,项目申请人可按照申报项目类别,进行线下填写,为线上填报做好准备(项目申报模板见附件5-9)。
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,科研处对校内本年度项目申报人、参与人的限项要求进行审核,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校内公示。
要求:项目申报人按照学校审核结果及时修改并提交,逾期视为放弃推荐。
2022年12月29日至12月30日,科研处依据校内公示结果,进行系统审核推荐。
三、联系方式
王延霖 18698465361